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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不会将来也玩儿摇滚吧?

在五道口,最常见的是大学生和追梦人。

那些追梦人大多是搞音乐的。

一九九七年,是个摇滚年。

很多年轻人都在玩摇滚。

在五道口有一家追梦酒吧,几乎天天晚上有乐队在那里驻唱。

经营酒吧的是个留长发的青年。

任志涛喜欢摇滚。

一天晚上,他告诉那立文那里有一场小型音乐会,拉着她一起去看,说是去见见年轻人的热血。

年轻时的那立文并不喜欢摇滚乐,她认为那只是一些无聊的年轻人荷尔蒙旺盛的表现。

那些年轻人奇装异服,穿着皮衣皮裤,烫着爆炸头,身上挂着各种闪光的配饰,在舞台上闭眼嘶吼,跟疯子一样。

她一直喜欢的是菜花哥型的歌手,斯文儒雅,帅气有型。

但是,历经风雨之后的她,反而开始喜欢上了摇滚乐。

当然了,她是个长情的人,菜花哥始终是她喜爱的歌手。

所以,任志涛一说去酒吧听歌,她欣然同意,还把儿子阳阳一起带上。

在追梦酒吧,当老板做自我介绍时,那立文一怔。

这人认识啊。

当然,是在电视上。

他那一头标志性的爆炸头,一直留到老。

在那立文的印象里,当他是个搞笑的音乐人。

却没有想到,这人年轻时居然也是玩摇滚的。

在追梦酒吧里,她看到了许多后来很有名的摇滚歌手。

比如,那个最爱问“你有什么梦想?”的旺仔。

年轻时的他长得很清秀,带着一身傲气。

这大概就是他吸引无数漂亮女孩子的原因吧?

没几天,追梦酒吧换人了。

那立文非常惋惜,她还没有看够那些未来大拿在此演出呢。

要知道,以后再看这些大拿的音乐会,可是要花巨资的。

还是在很远的看台,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

现在,只花几十块钱,就能近距离与他们接触,机会多难得。

真得真得非常遗憾。

阳阳跟着看了几次摇滚乐,开始喜欢上了。不但成天在家里仰头扭屁股唱歌,而且还嚷嚷着让那立文给他买吉他。

那立文有点傻眼,这孩子将来不会也玩儿摇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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